固原市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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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刑事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,以“四个坚持”持续强化刑事案件监督,不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,有效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坚持侦协办人员常态化派驻。针对侦协办派驻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,固原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凝聚工作合力,秉持全院“一盘棋”理念,根据员额检察官不同业务专业优势,对侦协办值班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,全方位做好日常侦查监督、办案衔接、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会商、信息通报、分析研判等工作。
坚持派驻人员日常培训。为全面准确使用,制定派驻工作办法,对派驻人员逐个进行现场培训,确保轮值派驻工作无缝衔接、高效开展。对检公派驻人员开展同堂培训,就案件侦查取证、证据审查等方面进行讲授,着力提升派驻人员理论和实务水平,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基础。
坚持监督工作高效开展。派驻人员通过定期登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系统,对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的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进行法律监督。同时,做好提前介入侦查、补充侦查、调取证据材料 、信息共享、电子卷宗及法律文书同步移送,补充侦查同步反馈,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,个案量刑分析同步掌握,有效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。
坚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。根据“组织协调、监督协作、督促落实、咨询指导”原则,派驻人员与公安机关法治支队负责人不定期进行交流,在增进共识、双赢共赢中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,促使公安机关规范办案,引导及时收集固定证据。同时,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,推动全市刑事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整体上升。